拆除違法建筑也要守法
來源: 新華網2016-05-03 16:32:00 莊 斐
4月30日,海口市有關部門組織拆除違法建筑時,發生執法人員毆打婦孺的現象。海口市委書記孫新陽5月1日對該事件做出指示,要求市區領導道歉并看望受傷群眾和家人,成立聯合調查組對事實進行調查依法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當事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事件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問責,加強對執法隊員和聯防隊員的警示教育。目前,海口市公安部門介入調查處置,對7名參與毆打群眾的人員進行治安拘留;海口市秀英區政府區長1日晚引咎辭職,另有3人被問責。
全面依法治國,政府部門要帶頭守法。執法人員代表政府執法,決不能以非法甚至犯罪的手段去制止違法行為或者拆除違法建筑。上述事件中,執法人員毆打群眾的行為是對法律的粗暴踐踏,也是對公民人格權的嚴重侵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應當公開、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權,保護公民的人格尊嚴。我們不允許執法犯法,也不允許執法人員濫用手中的公權力。面對違法事件,采用以暴制暴的處理方式,執法違法不僅有損政府形象,造成不良影響,而且有可能使事態惡化,激發社會矛盾,給社會治安埋下隱患。
要守法,必須先懂法,執法人員要有法律意識,要對法律有足夠敬畏。一些執法犯法亂象的發生,暴露出執法人員法律意識的缺失。培養良好的法律意識,一方面,要經常性地開展法律宣傳教育,組織執法人員積極學習,使法律意識真正入腦入行;另一方面,要加大監管和處罰的力度,對違法的執法人員決不姑息遷就,嚴肅問責。
憲法和法律賦予每一位中國公民的合法權利不容侵犯,公權力對法律的敬畏是我們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