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抵押房產合法買賣有前提
來源: 涼山新聞網2016-04-19 15:43:00 購房簽約,這在日常商品房買賣中可謂約定俗成,但前段時間西昌市民魏先生就遇上了買一手房被告知不能馬上簽約的問題。那到底是哪里出問題呢?原來,記者了解到,不能馬上簽約的房源大多是由于抵押問題所致。有律師提醒,抵押房源合法買賣是有前提的,購房者若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買了抵押房,可以要求退房。
市民購房被告知不能馬上簽約
開發商:等房子解抵押后才行
今年3月中旬,市民魏先生買了一套120平方米的一手現樓房源。不過,就在魏先生與樓盤銷售代表談好了價格并準備簽約時,此時業務代表卻告知魏先生可以先交首付款鎖定房號,但正式簽約要等到6月份后才能進行。這一時間讓魏先生有點摸不著頭腦:明明樓盤都已經有前期業主搬進去住了,為什么還不能馬上簽合同?
原來,該樓盤的置業顧問向魏先生表示,目前房子以在建工程的方式抵押給了一家銀行,按照開發商的還款計劃,最快今年6月初就可以整體解抵押了。負責人還表示,這種在建工程抵押屬于比較常見的操作方式,一般都是開發商為了順利周轉資金。
那么,既然房子抵押給了銀行,為什么還能賣給購房人?該樓盤負責人表示,銀行作為債權人同意開發商出售房產。在購房者繳納了首付款后,他們就會辦理該套房子的解押手續,然后與購房者進行網簽備案,購房者并沒有什么風險。
“一聽到樓盤這么說,后來我就問了一下樓盤的其他一些已經入住的業主,發現原來這些業主也是還沒有拿到房產證的,開發商給出的理由同樣是因為有樓盤還沒到期解抵押。要是開發商沒法如期解抵押的話,那房子產權會不會出問題呢?”魏先生表示,雖然個人比較喜歡這房子,但由于擔心產權問題,所以這段時間一直決定不下來要不要交首期。
業內人士:被抵押房產合法買賣有前提
隨后,記者了解到,這樣的情況并非只發生在魏先生身上。采訪中,記者發現,就去年下半年,不少市民都遇到這樣的問題,然而卻不知如何應對。
那么,當遇上魏先生這樣的情況時,被抵押的房產究竟能不能進行合法買賣呢?對此,有本地受訪律師指出,在一定前提下,被抵押房產是可以依法轉讓的。
根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為取得在建工程后續資金的貸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資產,以不轉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由此可見,將在建房產抵押給銀行是合法的。
不過需要指出的是,上述所說的前提,主要是指按有關法規規定,將抵押房地產出售必須滿足兩個條件:一是通知抵押權人并經其同意;二是如實告知買受人。以上述魏先生的情況為例,樓盤銷售方在雙方簽約前明確告知了其房產抵押的情況,如果魏先生此時依然選擇繳納定金鎖定房源的話,那么這表明買家同意交易,這樣的買賣是合法的。
◆提醒
約定不能以口代之
如果選擇購買抵押房源,交易中一些關鍵性約定或賣方的任何承諾均應體現在合同中,不能以口頭約定代之,否則一旦發生糾紛,屆時購房者權益將可能受損。購房者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要注意寫明“房屋交付期限”,注明何時賣方將房屋以何種方式交付給買方,包括違約責任、賠償標準等。
本報記者 陳爽